关于依法对建始籍滞留缅北
拒不回国高危人员进行惩戒的通告
(第一批)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始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于2021年12月8日发布了《关于敦促建始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回国投案的通告》,对建始籍滞留缅北人员向社会公开警示,敦促其回国投案。现对经多次劝告仍拒绝回国的姚玉国等6人依法予以惩戒,其余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回国投案,争取宽大处理,现通告如下:
1. 姚玉国,建始县三里乡农科村人,身份证号码:4228221995****3052。注销其本人户籍,冻结其本人名下所有银行账户。
2. 胡耀江,建始县业州镇寨坡村人,身份证号码:4228221985****0552。注销其本人户籍,冻结其本人名下所有银行账户。
3. 雷玉鹏,建始县长梁乡杨扎营村人,身份证号码:4228221995****1010。注销其本人户籍,冻结其本人名下所有银行账户。
4. 余鹏,建始县业州镇金龙观村人,身份证号码:4228221983****071X。注销其本人户籍,冻结其本人名下所有银行账户。
5. 黄智,建始县景阳镇大树垭村人,身份证号码:4228221989****4514。注销其本人户籍,冻结其本人名下所有银行账户。
6. 李辉,建始县业州镇船儿岛社区人,身份证号码:4228222000****0011。注销其本人户籍,冻结其本人名下所有银行账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始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