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安机关上报惩戒人员名单(第一期)
根据上级公安机关“断卡”行动方案要求,贵州余庆县公安局精心组织、尽锐出战,对涉“两卡”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现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1年1月1日以来,余庆县公安局共计抓获买卖、转租、转借银行卡、电话卡犯罪嫌疑人206人,其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8人,逮捕72人,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83人。
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银发〔2019〕304号)、《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等相关文件规定,余庆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曝光本县非法贩卖、出售、出借“两卡”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的人员,并给予以下惩戒:
365建站客服QQ:800083652365建站(一)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手机卡的失信用户:注销名下所有手机卡,5年内不得开办新卡。
(二)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至个人征信、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5年内暂停其支付账户所有业务、5年内其不得新开立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