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市江阳区关于公开警示滞留缅北人员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1-22 21:29 点击次数:8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2021年以来,四川泸州市江阳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多次敦促滞留缅北的江阳籍人员回国。通过政策感召和多方劝导,绝大多数江阳籍滞留缅北高危人员回到国内,但仍有少数人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无视政府部门的宣传政策和大力规劝,拖延或者拒不回国。
根据已掌握的滞留缅北高危人员违法犯罪事实,江阳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联席会议办公室特对34名仍滞留在缅北的拖延回国或拒不回国人员予以公开警示,勒令其在今年12月15日之前回国,否则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1、暂停名下所有的银行卡、手机卡业务,暂停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业务。
2、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冻结上述34名人员户口。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回国的,将采取进一步惩戒措施。
江阳区籍滞留缅北人员必须回国,如不及时回国,将对家人、子女在读书、升学、参军、个人征信、考录公职等方面造成长久、严重的负面影响。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前,凡是主动回国并到户籍地派出所报到者,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较轻者,可依法免于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江阳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
附34名被警示人员信息: